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
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城县投资促进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 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江城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江城县户籍,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报满为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江城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江城县勐烈大街98号)
咨询及联系电话:0879—3722872
(二)方式及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失业证(就业证)原件,残疾证,社区出具零就业家庭证明,于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报名时填写《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六、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七、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用工双方协商确定(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并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qy62hCc20jACvrselZa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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