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职专、电大、进修校、实幼、特教学校、劳动基地: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2〕6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蕉城区户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蕉城区在职教师。
二、受理种类、时间及网上申报
(一)受理种类及时间
受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其中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5日-10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9日-11月2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福建省还未纳入全国统考范围,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蕉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认定条件
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认定条件、体检办法等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的规定执行。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可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五、提交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网上申报成功后可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使用A4复印纸打印,在职教师由任教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并在规定的时间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严格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等要求。
7.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申请人电子照片应在网上申报时自行按规格要求上传至网页。
(二)整理要求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申请人印制或自行下载,并按要求打印(下载地址:http://www.jcjy.net“下载中心”)。
2.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型复印纸,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将第2~6项材料装订成册。做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内页。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依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的要求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测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届时将发布在蕉城区教育信息网上(网址:http://www.jcjy.net),请自行关注。
七、其它事项
(一)在申请和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将申请人的信息上传至“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限制库中,限制弄虚作假者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2013年起,每年春季受理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下半年申报对象为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不予交叉受理。
蕉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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