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简称物化探所)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承担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仪器装备和软件研发应用与推广工作,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工作,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尺度地球化学国际研究中心、国家现代地质勘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际、国家、部局级科技创新平台,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和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单位主体办公地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其中应届毕业生7人,在职人员1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岗位、学历要求和需要人数详见《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所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sydwgkzp.cn/cgs/index.html#/home,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本人电子版简历、高等教育各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课程成绩单、英语成绩单和科研经历、职称证书、业绩成果、学术论文发表等情况。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的社保缴费记录,并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不满足要求,所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必答题考核和考官提问三部分,其中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岗位匹配、综合素质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所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所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天津市落户政策的可以落户天津。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拟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入职时间不晚于2025年7月31日。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入职,所视情况研究是否同意延迟入职,延迟入职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不能按期办理入职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物化探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0316-2267685
电子邮箱: xujin0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www.igge.cgs.gov.cn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84号
邮编:065000
附件下载:
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3/t20250313_538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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