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二批
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五官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已有工作单位的,聘用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证明,保证无人事、医疗、经济等纠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被录用人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七)年龄要求(以身份证为准),除特别岗位要求外,招聘年龄为35周岁以下,(报名之月起计算,即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八)见习人员需为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离校未就业人员。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5日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陇川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陇川县章凤镇龙凤路32号,行政楼后勤综合楼四楼人事科),电话:0692-7176438,穆老师:18306975022
(三)报名方式
陇川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工作日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相关资格证者书复印件各一份。
2.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合格暂未发放证书者,需要准备成绩通知单。
3.《陇川县人民医院求职登记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后本人填写,需要贴上照片);以上复印件均需带原件进行审核。
4.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五、考核及录取方式
(一)男护:前3名纳入编外人员管理,第3名以后如符合见习人员条件参加见习岗排名,从高到低顺延录用,直到录满为止;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操作,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二)女护:前3名纳入编外人员管理,第3名以后参加见习岗排名,从高到低顺延录用,直到录满为止;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操作,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临床: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操作,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药师: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影像: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皮肤美容: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操作,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七)检验: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120驾驶员:考核方式为仅面试。
六、考核时间、地点
(一)笔试
时间:2025年8月6日8:30—10:30
地点:医院行政楼后勤综合楼六楼大会议室
(二)技能操作
时间:2025年8月6日14:30—18:00
地点:医院外科楼五楼三基培训室
(三)面试
时间:2025年8月7日8:30—11:30
地点:医院行政楼后勤综合楼六楼中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取消资格。
2.考生按抽签序号由小到大接受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严禁换签。考试时,只能报序号不得透露姓名。
3.进入考场前,关闭通信设备并交监考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交还考生,确保考试期间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无联系。
4.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解析能力、基本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求职动机、仪态举止等,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和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百分制,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的成绩。
七、确定聘用人员
1.综合成绩及拟聘用结果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符合德宏州公务员体检标准给予录用,如体检不合格,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体检合格者给予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编外岗试用满一个月后,由科室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写出书面意见报医院人事科,并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4.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材料。
八、相关待遇
(一)编制外人员
1.具体薪资待遇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医院管理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2.具有医师资格证并考核合格的临床执业医师,按陇川县人民医院关于合同制人员紧缺专业岗位实行“同工同酬”聘用管理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类在职在编人员执行。
(二)见习岗人员
1.见习期限:6-12个月。
2.工资待遇:领取医院同等编外人员基本工资。
3.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附件
陇川县人民医院
2025年7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mtCWrhIAEqkB-aPhqhr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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