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通过笔试、面试,根据招录机关的意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拟录用黄敏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2月27日至3月5日
监督电话:0758-2227049
地址:肇庆市信安路92区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邮政编码:526060
附件: 参照:http://www.gdzq.hrss.gov.cn/html/4893z2kB4E.html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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