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始创于1986年,隶属于昆明市卫生局,2005年4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原来的昆明市电子计算机医学应用研究所更名为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加挂昆明市卫生信息中心、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人员提供卫生人才、卫生信息等各个方面的服务;开展人事代理、考试培训和素质测评以及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供求信息的收集、储存、发布,人才引进、交流等各项工作,构筑集人才中介、咨询、培训,卫生信息化建设、民营医院服务等多位一体的服务平台。
近年来,中心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全市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对职工的学习教育,更新观念,拓展服务,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为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性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连续多年被评为昆明市卫生系统年度工作“全面达标单位”,先后被授予“实绩突出班子”“局级党建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其它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10:00到4月1日11:00。
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或http://www.kmwsrc.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采集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全所打印登记表上的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负责。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2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现场审核地点: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二楼办公室(昆明市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
现场审核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和网上打印的《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笔试费50元。已经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指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笔试时审核原件。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请于2013年4月18日至4月19日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或http://www.kmwsrc.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此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如有硕士研究生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示: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或http://www.kmwsrc.cn)公布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由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负责通知。
5、面试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5楼会议室(昆明市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总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或http://www.kmws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7、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1、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特点确定。
2、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或http://www.kmws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6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昆明市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
联系人:徐文
邮编:650011
联系电话: 0871-63523950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 信息开发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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