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局属于昆明市东川区政府职能部门,共有6个基层单位。二二二林场是东川区林业局所属的一个基层单位,地处东川区北部,下设6个林区,人员编制共32人,现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技术工人13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东川区二二二林场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研究生 | 森林保护学 |
三、招聘范围、对象
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①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带齐相关材料到东川区林业局办公室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3年4月 15 日至4月26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③报名地点:东川区林业局办公室 (东川区古铜路23号)
④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填写《承诺书》)、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联系人:张海燕 、李晓艳 联系电话:0871-62125974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填写《2013年东川区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
(3)资格审查由东川区林业局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设置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等。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相关政策法规和综合素质。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局办公室(东川区古铜路23号)
联系人:张海燕、李晓艳 联系电话:0871-62125974
2、考试方式、内容
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和相关职业知识、职业技能方面进行测评。
3、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海燕、李晓艳
联系方式:0871-62125974
4、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出场顺序。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100%,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东川区林业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东川区林业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东川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东川区林业局:0871-62125974
东川区纪委第二纪工委:0871-62133820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138554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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