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全面启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仍严格按照省民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湘族通[2011]1号文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执行。凡需申报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请尽快与高考报名学校或县市民族局联系。3月1日至3月25日为县市初审、报名学校初审公示时间;3月26日至4月16日为州下县市学校终审及公示时间;4月16日后不再受理审核申请。4月17日至4月20日为州考试院汇总上报、终审公示时间。详情可查阅州民委网站(www.xxzmw.com)。更改民族成份工作将于3月1日不受理。
州民委举报电话:0743-8268125;州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43-8222588;州公安局举报电话:0743-8223300;州纠风办举报电话:0743-8223863。特此公告。州县市民族部门、公安部门联系人电话:hnagri.gov.cn/news/xwdt/bmdt/201302/t20130222_67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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