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中队201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政办通〔2013〕2号)设立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城市公共绿地管理、规划批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职能职责。
人员编制: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计划招聘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大队直属中队城市管理岗位人员3名、城市管理与监察人员2名。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城管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
4、持有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毕业证。
5、具备拟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学历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 | 管理岗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 | 法学及相关专业 |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城市管理与监察岗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城镇规划与管理、城镇规划、城市管理与监察 |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 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4月19日,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富民县黎阳路148号(富民县社会保险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明成 联系电话:0871—68811760。
手机:18987178638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往届生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专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推荐表(或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1份。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时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2012)》(云南大学出版社)。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明成;联系电话:0871—68811760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 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含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占面试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用人单位、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应聘人员须服从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由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富民县第四纪工委:0871—68816152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1
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871—68811760
附件:
1.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富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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