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是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下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足球运动,培养优秀足球运动员,提高足球运动水平,促进我市足球事业发展;指导足球活动,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制定全市足球竞赛计划及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足球运动的组织、竞赛、裁判工作,开展各级各类业余训练和培训;负责实施对足球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注册管理及培训和考核晋升的审批申报;负责组织队伍参加全省、全国足球比赛。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 | 竞赛训练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运动训练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 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报考人员须具备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教练员证。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4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 (昆明市环城西路42号,原市体育局办公大楼408室)
4、考生交近期白底免冠1寸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招聘条件”中所列证书的原件、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27915
(二)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往届生需带未就业情况证明。2013年毕业的学生未拿到毕业证的需在承诺书中做出承诺,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如到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负责,资格复审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4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1:30到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 (昆明市环城西路42号,原市体育局办公大楼408室)领取准考证。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27915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范围:足球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相关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等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2013年5月3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27915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开考2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则取消本科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市足球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二纪工委:0871-6316227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65317462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3960006
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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