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通告》的要求和笔试成绩,现将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查及其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在6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查名单见附件1。
二、复查时间
2013年5月27日-6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查地点: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
办公地点:石狮市教育局人事股(302室、303室)联系电话:0595-88767782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就读普通师范院校前的高(初)中毕业证书、荣誉证书、2013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二)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毕业生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就读普通师范院校前的高(初)中毕业证书、荣誉证书、2013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将3张近期免冠彩照张贴在A4纸上,并签上本人姓名(个人应在验证前贴好,带入验证地点)。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查;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验证,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验证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前来办理。
(三)资格复查以《2013年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通告》为依据,不符合通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权利;
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一次补后再进行资格复查。递补人员资格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初定7月初,具体时间将在石狮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附件:
2013年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fjedu.gov.cn/html/2013/05/22/376_131395.html?uni=2e788d56-22fe-475d-9e32-35bbfe67b89e
石狮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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