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 ,拟被录用,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 6月 13 日— 6 月 21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4号(300191)
电 话:23679019 13820912286
联系人:张清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如下:
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0613101302275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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