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普人发〔2008〕57号)文件精神,经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普洱市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炊事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炊事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限男性,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要求讲文明、懂礼貌,形象端正,仪表整洁,讲卫生,爱清洁;
3.高中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专业不限;
4. 持有《中式烹调师证书》及相关厨师资格证者优先聘用;
5.具有普洱市户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3年6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 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普洱市幼儿园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西园路3号)。
(三)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9-2124017 13099651922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厨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小1寸)3张。
(五)岗位开考及取消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
2.未达1:3比例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否则取消本岗位的开考。
四、考试和计分办法
考试采用笔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相关炊事员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2.若报名人数在3人及3人以内,取消笔试,总成绩以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为准。
(二)专业技能测试
进入笔试成绩前三名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势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2.总成绩以官方公布数据为准(官方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并予以公布)。
3.如果总成绩相同,持有《中式烹调师证书》及相关厨师资格证者胜出。
四、体检和考核
(一)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三)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组织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普人发〔2008〕57号)要求实施。
(二)招聘工作邀请市纪委第四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2013年普洱市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普洱市幼儿园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