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的公告》要求,对高素质人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西路59号509室)
三、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报名表上未贴照片的考生请携带一张一寸照片;
2、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如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等;
4、如现为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出具由现编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调动的函。
四、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报名所填的报名信息资料、提供的学历材料等与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入闱资格。
五、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8-8520118
市卫生局人事科:0798-8509859
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98-8502556
2013年景德镇市中医医院选聘高素质人才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jdzldbz.gov.cn/sydwzpzl/201307/t20130708_269785.htm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景德镇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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