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训教研中心队伍建设,建立选人、用人的工作机制,优化教研员队伍结构,基本满足师训教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提高教研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宁陕县教师队伍管理实施办法》(宁办法〔2008〕59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干、研究能力强的教研队伍为目标,促进教育科研工作内涵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选调原则和选调范围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开,择优选调的原则;
3.坚持编制管理,凡进必考的原则;
4.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实绩和能力的原则;
5.坚持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育科研工作。
2.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吃苦耐劳,廉洁奉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较高的教育研究水平,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估所教课程小学居全县前5名,中学居前2名。
4.能承担县级示范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技能大赛获奖。
5.近三年在市级以上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6.具有教师资格和八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7.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对口。
8.在编在岗,年龄在40岁以下。
四、选调办法
1.根据师训教研工作实际需要,在编制空额内,按需设岗,退一进一,公开招考专职教研人员。
2.选调办法。
(1)讲课(40分)
讲课内容于讲课前1小时抽取讲课题目签,经说课、答辩(10分钟)后开始上课,讲课时间20分钟。
(2)评课(10分)
播放课堂实录,分开进行评课,由考核组进行评价赋分。
(3)讲座(40分)
讲座内容在新课标、新教材、学科思想方法等方面自选内容,自定题目,撰写讲稿,制作PPT。讲座时间30分钟。
(4)基本条件考核(10分)
主要内容包括: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占3分,近三年教学成绩占4分,近三年教研成果占4分(教研成果按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赋分标准计分)。获县级教学能手或“课改优秀”计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5分;教研论文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获一等奖以上计1分,教研论文在省级教育核心期刊发表加2分,国家级加3分。
按以上四部分计算个人综合成绩,依据选调计划,从综合成绩达60分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人员。
五、选调程序
1.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选调方案。县师训教研中心具体负责公开选调组织实施工作,局纪委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组织选调报名。按当年选调计划,对外公开发布报考信息,组织报名。
3.选调组织实施。选调工作一般安排在当年的暑期进行。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按程序、要求组织考试与考核。
4.公示选调结果。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外公布选调成绩,并根据选调进人计划公布选调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
5.选调录用。由教体局发文通知被选调人员于当年秋季开学初到岗开展工作。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能胜任教研工作者,正式调入选调单位。
6.本办法自2013年7月起施行。
六、本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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