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昌宁县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84个县乡公务员岗位的163名考生参加了资格复审,合格154人,不合格9人。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团县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等多家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分别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与比对,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资格复审工作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局相关领导到场监督,确保资格复审公平、公正,为每一名报考人员负责。经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报考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四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专业不符合、生源地(户籍)不符、自动放弃5种情况。
根据《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资格复审后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不再进行递补。”的规定,今年部分岗位将开展等额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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