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核发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32号)文件要求,现就办理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教师资格证书》全部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打印。
二、各高等学校在2013年8月1日至2日派专人携带介绍信,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1、领取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照片,其照片应与申请人网络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2、领取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学校报送《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审核名册》各一份。
三、《教师资格证书》送省教育厅办公室验印。
四、各高校应将办好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时发给持证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楼(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联系人:王江,联系电话:0791-86765179。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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