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区学校、幼儿园扩容提质的需求,今年我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拟面向城区外学校选调教师 120人,为使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
富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华镇中心学校(格当小学、力追小学)、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单位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化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学前 | 水电工 | 化学实验员 | 校医 |
高中 | 69 | 11 | 10 | 11 | 5 | 6 | 6 | 4 | 5 | 5 | 1 | 2 | 1 | 1 | 1 | |||
初中 | 17 | 2 | 3 | 3 | 1 | 2 | 1 | 2 | 2 | 1 | ||||||||
小学 | 22 | 9 | 10 | 1 | 1 | 1 | ||||||||||||
幼儿园 | 10 | 10 | ||||||||||||||||
特殊教育学校 | 2 | 1 | 1 | |||||||||||||||
合计 | 120 | 22 | 23 | 14 | 6 | 8 | 7 | 6 | 7 | 6 | 3 | 2 | 3 | 10 | 1 | 1 | 1 |
三、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全县城区外的公办学校工作年限3年以上(含3年),身体健康的在职在编教师。高中教师面向各乡(镇)中学(含二中、三中)选调。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年度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参选高中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高等院校教育类专业毕业,专业对应,并具有高中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参选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含本科在读),专业对应,并具有初中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参选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含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参选水电工岗位的需有相关资格证。
(四)参选中学教师岗位的教学成绩,近三年在中考、县统测中至少有一个学期名列县前六名(有高中教学经历的提供高考或会考成绩),参选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学成绩近三年在县统测中至少有一个学期名列乡(镇)前四名,中考、会考、统测或未统测科目的成绩由县教研室或学校出示相关证明。
(五)参选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国民教育英语过八级本科学历的免笔试。
(六)参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专业对应。教师一经选调,六年内不得申请调离县特殊教育学校。
(七)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变动,到新单位实行按岗聘任,会出现高职低聘的情况。
(八)根据云工改〔2006〕3号文件精神,在乡镇(除新华镇外)工作不满五年调入城区的,取消一级薪级工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125007。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填写《2013年富宁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教学成绩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半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由富宁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三)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笔试满分50分,面试满分50分)无免笔试参与选调的岗位,参与选调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有免笔试选调的岗位,参加选调的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选拔条件,所有参与选调人员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1、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12日。
(2)笔试地点:富宁县第一小学
(3)笔试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
(4)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13年8月14-15日。
(5)笔试内容为各学科知识及相关教材教法,总分50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与选调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的人员不受比例限制。
(1)面试方式:讲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时间15分钟,满分50分。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16日。
(3)面试地点:富宁县第一小学。
(4)面试时间:2013年8月17日早上8:00正式开始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8:00统一到富宁县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复检,体检费按有关规定由本人支付。
(五)公示。在富宁政务网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由教育局党委组织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关责任人在当年学年履职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空缺岗位,从总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选调。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到人事股按成绩高低顺序自主选择岗位,报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时效:选调工作期间,在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面试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选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进行监督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128307。
六、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125007。
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