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紫云路4号。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实施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的职能。现设业务科室与行政后勤职能科室29个,有各种监测、检验及诊疗设备1000多台(件),承担着昆明市的病原学监测及食品、饮用水、化妆品、食品包装材料、输配水材料、工矿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公共场所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监测检验工作,现已获准计量认证14类520个参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10类216个参数。是昆明医学院、大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的教学实习基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年龄 | 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疾病预防与控制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CET六级合格证或CET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本科阶段须为预防医学专业,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须为公共卫生专业。 |
行政管理 | 管理岗位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30周岁及以下 | CET六级合格证或CET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10:00至9月21日10:00
(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采集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9月22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现场审核地点: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紫云路4号)。
现场审核材料: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大学须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3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和网上打印的《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指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面试时审核原件,届时若不能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或所提供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考试方式、内容:采取现场提问方式和进行具体实作考试。
3、面试时间: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通知。
4、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
5、面试地点: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4楼会议室(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紫云路4号)。
联系方式:0871-64321458。
联系人:姜老师、舒老师。
(二)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1、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2、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的在合格分数线上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从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6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紫云路4号)。
联系人:姜老师、舒老师
邮编:650228
联系电话:0871-64321458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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