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9月11日—9月1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1108室
电话:022-23347851
联系人:刘红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详情请登陆: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0911073410376&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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