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凉市人社局《关于2013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企支教支农支医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13〕297号)及《关于下达2013年县区选拔四支服务生招募计划的通知》(平人社通〔2013〕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招募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企支教支农支医工作(以下简称县选“四支”),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3年华亭县拟招募15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工作,分支企、支教(分文科、理科、音体美)、支农、支医四个类别。各类别招募指标待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分解,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人员须招募到中小微、非公企业服务,指标笔试前在网上予以公告。
二、招募条件和专业要求
(一)招募条件
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华亭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乡镇基层岗位工作;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专业要求
1、报考支企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安排到县内各类企业培养锻炼,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相关专业,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报考音体美类别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其中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3、报考支医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为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医学检验、影像等相关专业,到乡镇卫生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服务工作。
4、报考支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为畜牧兽医类相关专业,到乡镇畜牧兽医站从事服务工作。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5日—18日,共4天。
(二)报名地点
华亭县人社局院内就业服务大厅。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毕业生按照支企、支教文科、支教理科、支教音体美、支农、支医服务计划分别报名,按照所学专业只能选报一个服务岗位。由本人持《择业证》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注册登记资料代管函、身份证、父母双方及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4张现场报名,并填写《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
2、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毕业生,须持《独生子女证》、《二女户结扎证明》、《二女结扎户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查出具的计生“两户”证明。
3、2012年选拔在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的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需持与县就业办签订的公益岗位合同。
4、准考证在考前三天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在县人才中心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1、支教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类别分别命题考试,考试内容为各相关专业知识(约占93%),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约占7%),总分均为150分。
2、支医类: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约占93%),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约占7%),总分为150分。
3、支企类、支农类:各类别考试内容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约占93%),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约占7%),总分为150分。
五、选拔上岗
1、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类别岗位指标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纳入招募范围。
2、复审体检
对拟招募的县选“四支招募计划”人员资格和条件进行进一步复审,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3、公示培训
经复审、体检合格的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拟招募人员在华亭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
4、审批上岗
拟招募的县选“四支招募计划”人员须填写《县选“四支招募计划”选拔招募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县人社局审批,于2013年11月底前选派上岗。
六、相关优惠政策及待遇
1、招募的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从事支教、支医、支农的毕业生,由县财政第一年每人每月拨付生活费1200元,第二年1500元,第三年1800元;从事支企的毕业生,由县财政第一年每人每月拨付生活补助费600元,第二年750元,第三年900元,并由县财政为每位服务生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2、选拔的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服务生服务期间,由县人社局负责年度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各项政策的依据,服务单位承担服务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业务培训机会。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3、招募的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服务服务期满后,支企人员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有关保险。对不愿到企业工作的,与支教、支农、支医的服务生同等对待,经考核考察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优先定向招录从事县选“四支招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服务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4、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毕业生,凭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查出具的计生“两户”证明,《独生子女证》、《二女户结扎证明》、《二女结扎户光荣证》等证件,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
5、2012年选拔在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的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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