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自学考试在形成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原福建省自考委《关于在高等学校中开展自学考试本科段教育的意见》精神;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将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面向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教育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新的学习平台。学生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以及个人的课余时间,再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以获得两个本科学历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
一、招生专业(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主修专业必修课全部合格者。
三、学习形式及考试计划
学习采取业余形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者双休日。各开办学院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的考试计划组织助学辅导、考试;核心课程可以根据当年考试计划报名参加每年一月、四月、十月的自学考试。在修业年限期满后,仍可参加补考,直至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四、报名、注册程序
1、学生填写《泉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入学申请表》(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或到开办学院领取),交主修学院审批。
2、学生由主修学院出具已修的必修课成绩单(加盖主修学院印章)。
3、学生持学生证、主修学院已审批的申请表、必修课成绩单、近期2寸免冠照(蓝色或浅蓝色背景、电子版),到开办学院办公室报名、交费。
4、开办学院审查、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办理注册手续。
5、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8日。
五、收费标准
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考生的助学辅导费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修业年限两年。
1、学费:2640/年/生。
2、报考费:核心课程80元/门,衔接课程30元/门,沟通课程免报考费。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答辩费:600元。
4、教材费:每生预收600元,教材发放结束后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六、毕业条件及毕业待遇
1、考生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参加报考专业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由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我校共同颁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以查询毕业信息。
2、考生获得主修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符合我校自学考试学士学位颁发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自考第二学历与主修专业学位门类相同的,不再授予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以查询学位信息。
七、咨询电话:
继续教育学院:22781905 谢俊杰,王少山
22768712 辛碧芬,黄南燕,陈伊琦
22918993 肖文清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科学学院):22918322 魏国钦
英语专业(外国语学院):22919978 李刚丽
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与传播学院):22918736 陈明丽
国际贸易专业(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22918017 蔡文娟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2111806 郑婷婷
八、课程分类(见附件2)
★课程分类说明:
1、沟通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凡在普通全日制本科阶段已学过与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的公共课程且学分不低于本科第二学历专业中的课程学分(1学分相当于18学时),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修完一、二年级大学英语并成绩合格者,英语(二)成绩即为合格;主修专业里未开设的课程,由开办学院开设该课程,经考核合格后该课程视为合格。
2、衔接课程:衔接课程的学校内容,主要是体现学科理论知识的系统性与完整性,体现该专业需要的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衔接课程考试工作由我校负责实施。
3、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统一使用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考试大纲,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核心课程的设置不少于5门。核心课程考试由省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可引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过程性考核成绩占30%,自学考试统考成绩占70%,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由我校负责实施(学生若认真参加助学,理论统考仅需43分该课程即可合格)。
括号里备注“实践”的课程由我校负责实施。
所有课程均助学一轮,统考未通过者自学参加补考或参加下一届的助学(若该专业招收下一届考生)。
附件1:2014年泉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招生专业表
附件2:2014年泉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招生课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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