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编办《关于开展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3号)精神,结合我县小学教师队伍现状,经永泰县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务员局核准,2013年度我县决定专项招聘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新任教师15名。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1978年11月15日后出生,2013年11月15日前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小学英语岗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英语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英语专业的毕业生。
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计算机教育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及笔试、面试
1.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
(1)新任教师应聘对象须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
(2)全省统一考试报名以县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只报岗位不报单位,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用单位。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办法。
(3)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则减少相应岗位招聘数。
2.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11月27日。
(2)报名办法:应聘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中国足彩网考试专栏)进行报名,并缴交报名费。省教育厅报名联系电话0591-87091309。
(3)考生应于12月9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
(4)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
(5)初审确认时间(含未受理申诉):2013年11月20日至27日
3.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13年12月15日,12月14日下午考生可以熟悉考场。
(2)卷面成绩以100分计。“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共有29类(见目录),应聘者应选择其中一个相应专业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福州(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12月30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5)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查询。
(6)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时事政治”模块中的“国内外重大时事的时段”为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7)笔试综合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视考试情况确定,低于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
4.面试
(1)面试工作委托福州市统一进行或由我县教育、人事、监察等部门共同实施(届时视福州市情况而定)。
(2)参加面试人员:以实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扩大数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与考人数参加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复核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报到证、报考岗位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相关证书、资格证明均需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2013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未领证书者,凭成绩单参加复核)。
(4)面试内容: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断教学(含专家提问),相关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具体年级、教材届时公布。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招聘的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综合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未达要求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则按同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并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统一体检。
五、公示
各招考的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定聘用单位。同岗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成绩又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专业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拟聘人选及聘用单位确定后,结果在县政府、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政务公开栏、永泰教育信息网站公告栏上公示。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1.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应于十五日内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代理办法按榕人综[2003]11号文件执行,并享受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按期转正。
4.违约责任:应聘人员在永泰县服务期为五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10000元赔付违约金。
5.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永泰县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91-24859326
永泰县公务员局:0591-24832425
附件1:2013年福建省永泰县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中国足彩网计划表
永泰县教育局 永泰县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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