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朝阳综合执法工作,解决一线执法人员不足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递补雇用文职雇员9名,主要在非执法岗位或非涉密岗位从事专业技术或者综合执法活动辅助事务工作,不对公众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和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具备行政执法和公务员身份,实行雇用合同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招考文职雇员9名,全部为男性。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朝阳市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含)至1995年11月30日(含)期间出生);
5、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
5、家庭主要成员及近亲属有违法犯罪的;
6、有纹身、烟疤的。
三、待遇
(一)工资:试用期内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普通雇员1档工资2000元/月标准执行。
(二)保险:雇用期间,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按《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3日,报名地点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
2、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3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报名费每人50元。
3、报考人需填写《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文职雇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后不允许再更改。
4、考生于12月9日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法局506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2、考生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碳素笔、2B铅笔及橡皮。
3、考场设置与笔试时间
笔试在朝阳市区内统一设置考场。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雇用计划1:2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可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询(联系电话:2827997),面试入围人选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发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组织进行。
由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五)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5天公示,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由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教育、城市管理业务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六)雇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雇员,由市综合执法局与雇员签订《朝阳市政府雇员雇用合同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首次签订雇用合同到期日为2015年2月1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雇用期限内),雇用期满后继续雇用的重新签订雇用合同。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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