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面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
3、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2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及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具体事宜见《网上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5日10:00。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退费手续)。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3年12月16日9:00到15:00
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时间:201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0日18:00。
(三)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
1、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12月21日
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时间:12月21日
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50%+技能考核×50%。
(四)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二楼进行资格复审:
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还要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对进入考察人员由区卫生局向学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考察。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体检。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九)公示。体检合格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一)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此次招聘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区卫生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镇街卫生服务中心,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2-86815819
网站咨询电话:022-60909228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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