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批准,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史来顺县长任组长,魏彦茹副县长任副组长,人社、卫生、编办、财政、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分别从人社、卫生、财政、编办、纪检监察部门抽调。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蠡县13个乡镇卫生院。招聘人数60人,招聘岗位主要有临床28名、护理30名、影像1名、检验1名。(具体条件见《蠡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办法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责任心强。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暂不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6、参加2013年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合格成绩单。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办法及审查
1、公布方案:通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关于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并在保定人才网、县人社局、卫生局公示栏张贴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2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3、报名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介大厅(人社局东门脸)。
4、报名程序:①每人限报乡镇卫生院的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②报名人员带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免冠照片(现场电子照相)。对所提交的信息不实,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③经用人单位和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蠡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蠡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④资格初审合格后,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六、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13年12月14日9:00-17:00到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时事政治、哲学和相关法律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
4、考试结束后,于2013年12月18日登录蠡县政府网,或到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蠡县卫生局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名额确定后,空缺不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地点以及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3.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以所聘用岗位职业能力为主,打分采取体操式,满分100分。
(三)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50%+面试成绩得分×50%。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①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含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②笔试成绩高的;③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④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2013年12月22日在蠡县政府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蠡县卫生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
3、体检由蠡县卫生系统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4、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不递补。
5、由用人单位会同卫生局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和相关证件原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蠡县卫生局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岗位确定依据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岗,成绩相同者以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进行选岗。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30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4、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聘用前没执业资格的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执业资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6217010、6215092;蠡县卫生局:0312-6211129。监督电话蠡县监察局0312—6211911.
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日
附件:
2、《蠡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3、《蠡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待更新
4、《蠡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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