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已参加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缺考的考生将一律不得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即不得报考我院。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产品造型设计 | 3 | 艺术类 | 33 | 7800 | |
2 | 影视动画 | 3 | 艺术类 | 33 | 7800 | |
3 | 装饰艺术设计 | 3 | 艺术类 | 34 | 7800 | |
合计 | 100 |
四、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sjy.sgmart.com。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1月20日(确认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3.报名考试费: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共计215元/生,其中报名费20元,文化综合考试费15元,专业加试180元(美术基础、设计基础、综合素质面试各60元),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4.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网址,并根据页面提示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并下载打印《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确认表》。
(2)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按要求将考生材料通过EMS快递邮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并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地址请见“十六”),并于1月20日前交纳报名考试费,否则网报无效。考生将应交纳费用汇款至学院帐户。
学院帐号: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10-540901040003549
农业银行苏州市吴中新城支行
(“摘要栏”务必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因此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邮寄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确认表》,务必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②身份证复印件(A4纸,考试报到时须出示原件)。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考试报到时须出示原件)。
④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考试报到时须出示原件)。
⑤往届中等以上学历(含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考试报到时须出示原件)。
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手续。除按要求邮寄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明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5.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六、考核和面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基础测试:
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命题,形成“文史综合科目”试卷,内容为高中语文、历史、政治方面的综合基础知识,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
(1)考核科目:美术基础、设计基础、面试。
(2)考核内容:美术基础主要考核考生的速写及色彩表达能力;设计基础主要考核考生创意设计及创造性思维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基础知识及语言表达、应变、沟通能力。
(3)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每门分值为150分,总分值为450分。
3.考试时间:
时间 | 3月17日 | 3月18日 | |
上午 | 8:30-9:30 | 设计基础8:30-10:30(120分钟) | |
10:00-11:30 | 文化基础测试(90分钟) | 面试(每生10分钟左右)艺术特长生测试 | |
下午 | 13:30-16:30 | 美术基础(180分钟) |
4.考核地点: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5.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确认表》复印件于3月16日(13:30-16:30)或3月17日上午(8:30-9:30)到考试地点报到,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七、具有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特长的考生5名。
1.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 | 2 |
舞蹈 | 2 | |
器乐 | 1 | |
合计 | 5 |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2.报考我院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艺术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3.报考我院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加试。特长生的报名1月20日前结束,加试时间为3月18日,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参见《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艺术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参加我院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4.艺术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5、10、20或30分,具体等级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八、优录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市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5分。
(二)学院将根据考生2013年前(含2013)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不加分。取得3A1B以上成绩的考生可申请文化基础免测,文化测试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
(三)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5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美术基础成绩40%+设计基础成绩30%+面试成绩30%)相加而成。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美术基础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学院招生网址:http://zsjy.sgmart.com)。 |
1月22日前 | 按学院规定将高职单招报名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以投递时间为准)。 |
2月5日前 | 学院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 |
3月16日-17日 | 考生到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具体见第六条第5项) |
3月17日 | 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
3月17-18日 | 综合素质测试,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
4月10日前 | 学院公布考生的测试成绩 |
4月25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核。 |
5月20日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相关政策
1.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生的待遇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大学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3.解困助学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院对特困生设立了院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对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标准。
4.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为奖励学生学习,学院设立奖学金。标准为500元至8000元不等。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每年对品学兼优及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奖励补助,具体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省政府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特别奖:为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展事、赛事,提高艺术设计素养,学院设立特别奖,最高奖金为5000元。
专业奖学金:“紫藤花开”系列奖学金、“呈辉”奖助学金、林达设计基金奖等。
5.就业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毕业生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院毕业生素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深受业界的青睐。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
十五、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邮政编码:215104
咨询电话:0512-66875617
传真:0512-66875876
联系人:徐老师施老师
E-MAIL:sgmzb@sina.com
学院网址:http://www.sgmart.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sgmart.com
(学院1月22日到2月15日放寒假,考生在此期间如需咨询请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留言)
本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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