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来源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省份与计划数 | ||||
合计 | 山东 | 河北 | 安徽 | 江苏 |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文科 | 30 | 10 | 声乐5 器乐4 | 8 | 3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所在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
2.参加所在省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或达到所在省允许的“校考”报考条件。
三、报名与考试
我校在山东、河北和安徽三个省组织音乐学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 报名时间和地点
省份 |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山东 | 潍坊市富华国际会展中心 | 潍坊市东风东街189号 | 2014年2月11-12日 | 2月13-14日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014年2月16-17日 | 2月18-19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北校区)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 | 2014年2月7-8日 | 2月9-10日 |
2. 报名办法
(1) 须携带省招生部门规定材料到考点报名;
(2) 交初试报名和考试费150元。
3. 考核内容与方式
专业考试主要查考生的专业基本功,同时兼顾考生的形象等,具体的专业考核要求如下:
(1)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给定的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2)声乐: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初试自选曲目一首;复试由评委指定考生的备选曲目中的一首,演唱4分钟左右,演唱超时的,评委可要求考生结束考试或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考生自备乐谱。
(3)器乐:考查考生的演奏基础和对作品的理解与表现能力。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1首,背谱演奏,复试中演奏时间5分钟左右,演奏超时的,评委可要求考生结束考试或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4)舞蹈:考查考生的柔韧性、协调性、节奏感及表演能力。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技巧,舞蹈剧目,考生自选两段不同的剧目,时间5分钟左右。
(5)作曲技术理论:考生应具有必备的作曲基础相关理论与技能,提交自己写作的作品1-2部,同时符合器乐类考试的要求。
4. 考试安排
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初试科目
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曲目任选一首。
经过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我校音乐学专业测试领导小组于复试当天(初试结束后第二天)早晨八点前在考点指定位置公布。
(3)复试科目
凡取得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并参加复试。
A、科目一:视唱;
B、科目二: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备考曲目2首,评委指定其中1首,作曲方向考生参加作品写作与作曲理论基础知识测试;
C:加试科目:与主试科目不同的其他特长展示。
5. 成绩查询
复试合格考生名单于复试结束的第二天早晨在考点指定位置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于2014年4月10日后登陆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cumt.edu.cn)查询具体成绩,合格考生通过网站打印“中国矿业大学2014年音乐校考合格证”。
四、录取规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划定的本科控制线(未设置省统考的除外),并以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中,按照校考成绩排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
按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的规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800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本科招生办公室)
0516-83591999(艺术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6-83590270(校招生监察办公室);
招办网址:http://zs.cumt.edu.cn
七、其他说明
1.江苏省考生不参加校考,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代替校考专业成绩。
2.考生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初试考场;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超过规定考试时间三十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考试用品自带(钢琴除外),食宿自理。
4.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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