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2014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在江苏省内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育改革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 4C1合格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目前尚未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15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考报名手续。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 | 科类 | 总计 |
1 | 520413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3 | 45 | 理科 | 45 |
2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3 | 85 | 理科 | 85 |
3 | 520401 | 航海技术 | 3 | 85 | 理科 | 85 |
4 | 520602 |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 3 | 50 | 理科 | 50 |
5 | 56040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50 | 理科 | 50 |
6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45 | 理科 | 45 |
7 | 590108 | 软件技术 | 3 | 45 | 理科 | 45 |
8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 | 3 | 90 | 文理兼招 | 90 |
9 | 520416 | 海洋工程技术 | 3 | 50 | 文理兼招 | 50 |
10 | 520605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50 | 文理兼招 | 50 |
11 | 520403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3 | 50 | 文理兼招 | 50 |
12 | 520603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3 | 50 | 文理兼招 | 50 |
13 | 520410 | 国际邮轮乘务 | 3 | 50 | 文理兼招 | 50 |
14 | 660108 | 商务英语 | 3 | 50 | 文理兼招 | 50 |
备注:
1、因专业特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电气技术专业建议男生填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两眼裸视4.6及以上,听力不得低于5米;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听力不得低于5米。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要求需通过高考体检。
2、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因用人单位需求以及专业特点,建议考生符合如下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举止端庄;
(2)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
(3)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4)无色盲、色弱,听力不得低于5米。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1月20日
3、报名网址:http://zs.jmi.edu.cn
4、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填报,不得跨科类填报;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5、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银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45元,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联测免考以及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还需将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于2014年2月5日之前通过邮局EMS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jmizsb@126.com。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后,公示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联测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联测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为上机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表。
1、考核内容:
文化联测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
语文、数学、英语 | 上机测试+面试 |
(1)文化联测考试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该专业的选拔范围,专业加试内容为:语言表达测试(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和才艺表演测试(考生即兴表演)。
2、考核分值(总分400分):
(1)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为18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科以A、B、C、D四个等级公布,折算办法:A为60分,B为45分,C为30分,D为15分;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220分。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名单,依据文化联测成绩(满分为180分),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范围;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线单独划定。具体名单可于4月3日后登陆学院招生网查看。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7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招生办考点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3日进行,考核地点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须按学院招生网站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费用,参加考核。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用为60元,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还需参加特长生加试并缴纳加试费60元,报考国际邮轮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加试并缴纳加试费60元。
4、文化联测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到3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可凭《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申请文化联测免考,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2)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可凭《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和获奖证书申请文化联测免考,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3)学院审核通过的获得校长推荐的考生,凭《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经考生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写明推荐理由并加盖中学公章,可免考文化联测,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4)文化联测免考的考生文化联测考试成绩以满分(180分)计入总成绩;
(5)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在4月13日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器乐、舞蹈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 | 10 |
合 计 | 20 |
注: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参加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文化联测考试外,还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与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同一天进行。
3、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考试内容及安排详见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和《2014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理科类、文理兼招类、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2、录取规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2)政策性加分办法
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是时总分加20分,获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②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若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③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6分,每有1B加3分。必测科目成绩以2013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计。
所有加分累计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文化联测考试满分(180分)的,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计算。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4年2月5日之前通过邮局EMS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jmizsb@126.com。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3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院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
以上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3)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体育艺术特长生政策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 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jmi.edu.cn)。 |
1月20日- 2月10日 | 文化联测考试免考考生申请资料扫描件报送及资格审核(学院招就处邮箱:jmizsb@126.com) |
2月20前 | 附加分材料寄送及资格审核 |
3月15日前 | 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3月17日 |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
4月10日前 | 在学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联测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
4月12日前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安排。 |
4月13日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艺体特长生、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加试 |
4月17日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艺体特长生、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加试合格名单。 |
4月20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25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5月5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邮政编码:211170
招办咨询电话:400-828-1150,025-86176333
传真:025-86176875
联系人: 季老师、朱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jmi.edu.cn
学院招生网址: http://zs.jmi.edu.cn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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