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体育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20名、其他专业技术岗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建立的体育院校之一。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也不断扩大,形成了以体育专业为主体,体育学与相近专业交叉的多学科、多层次教育体系。学校现有15个本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舞蹈学三个专业先后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最早开展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7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要求
1.教学科研岗(见附件1)
2. 其他专业技术岗(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于学校校园网(http://www.tjus.edu.cn/)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登陆学校报名系统,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教学科研岗全年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招聘时间为3月下旬,笔试时间为4月中旬,面试时间为5月,具体见学校校园网,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考试和考核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应大于3:1,达不到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试讲)等环节,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以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www.tjus.edu.cn 进行公布,时间为一周。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校网站www.tjus.edu.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012514,联系人:刘老师
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3年12月28日
附件1:教学科研岗
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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