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关于户籍要求,一律以报名截止日即2014年2月21日前的户籍状态为准。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其中: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夫妻分居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结婚证、双方户籍证明,结婚证日期以报名截止日前的状态为准;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随军证明。
3、要求为“党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4、报考人员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招考信息,确保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报考时不如实填写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6、在报名阶段,如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在《专业参考目录》内未涵盖,请及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所学课程设置证明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归类添加。
7、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考录期间务必保持通畅。
8、请妥善保存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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