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20—45周岁(1968年12月31日后至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性;
2、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保卫安全工作;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形象较好,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5、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大专文凭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二、待遇和岗位性质
1、工资待遇:每月岗位基本工资1600元,每月安全绩效考核奖300元;按有关规定缴交社劳保。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岗位性质:聘用人员负责梅州市政府大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报名表》(附后);
2、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复退军人须提交退役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30日
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面试,确定人选后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未获聘用的,不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发至邮箱szfbgsrsk@126.com或直接送梅州市政府办公室保卫科。
联系电话:2250839、2188541
联系人:余先生、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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