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税收学院
财政与税收学院成立于2008年9月,是在原来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基础上将财政学专业、税收专业分设组建而成。学院现有财政学教研室、税收学教研室和财政理论与实务研究所,共有财政学、税收学2个本科专业、财政学1个硕士点。财政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财政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中国税制》被评为校级精品课。
学院现有教职工2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7人,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博士(含在读博士)11人,主要学术骨干有朱红琼教授、黄静教授、李汉文教授、杨杨教授、蒋琳教授、覃丽华教授、杨颖副教授等。自2008年以来,本学院教师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5项,国家级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12项,另承担了重大横向课题多项;撰写出版的学术专著8余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达155余篇,获各级科研奖励4项,其中获贵州省第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获贵州省第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获贵州省第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在我校教师的科研项目和其他研究成果中,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占一半以上。
财政学 Public Finance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视野开阔、基础扎实,既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又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善于解决财政、税务、财会问题的实际能力,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的政府部门和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从事财经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现代经济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身体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综合表达能力、数学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思维能力及实践与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财政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掌握财政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财政学基本素养;具备处理财政税收相关实务的操作能力;具备财政专业基础理论分析能力和宏观经济、政策分析能力;掌握国内外财政学学科前沿知识。
主要课程
经济学学科导论、财政学学科导论、财政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中国税制、中国财税史、地方财政学、财政支出学、公债经济学、政府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学、纳税会计、预算会计、财税审计、内部审计、资产评估、税收筹划、财税信息系统、投资学、财务分析、社会调查与方法、经济博弈论、区域分析与规划、外国财税制度、国际税收、西方财税思想史、财税英语、比较财政学、公共选择理论等。
学制与学位
本专业实行4学年的基本学制;按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3-6年)。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税收学 Taxation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视野开阔、基础扎实,既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又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善于解决财政、税务、财会问题的实际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政府从事财经管理工作的应用型税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身体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综合表达能力、数学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思维能力及实践与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税收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掌握税收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税收学基本素养;具备处理税收相关实务的操作能力;具备税务专业基础理论分析能力和宏观经济、政策分析能力;掌握国内外税收学学科前沿知识。
主要课程
经济学学科导论、税收学学科导论、财政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中国税制、中国财税史、纳税会计、预算会计、财税审计、资产评估、税收筹划、税务代理实务、财税信息系统、投资学、财务分析、社会调查与方法、经济博弈论、区域分析与规划、外国财税制度、国际税收、西方财税思想史、财税英语、公共选择理论等。
学制与学位
本专业实行4学年的基本学制;按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3-6年)。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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