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工作定于5月6日—13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考试项目:体能(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和体育专项测试。男女考生考试项目相同。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按省招考办公布的《201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统一测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查阅龙招信息港www.lzk.hl.cn)中的规定执行。体能三项每项20分,专项40分,四项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安排及要求
1.考试地点:
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2.考试时间:
体能测试与专项的考试由我办统一编制考试秩序册,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成绩公布:
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在考试现场指定的地点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将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予以公布。
4.考试要求:
(1)考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号由我办统一编排,打印准考证的程序将于4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下发。各市(行署)招考办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并塑封,同时为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准备长25厘米,宽12厘米,印有术科考试考号的号码布(白布红字)两块,并配8只别针。考生应在4月30日前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体育术科准考证及号码布。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携带体育专业术科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号码布。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在每项考试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参加检录。
(4)考生参考项目以报名时所报的专项为准,不得更改。
(5)参加乒乓球、武术、田径考试的考生自备球拍、武术器械及钉子鞋(短钉)。
(6)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地招考办要认真做好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加强对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及评委要严于律己,坚持公平、公正,秉公执考。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作弊及替考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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