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 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4月22日-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免二科考生需另携带相应的证明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附件:人社部12号令(摘要)(待更新)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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