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双河彝族乡统计站为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人。主要工作职责是:承办乡相关统计调查计划,收集、整理和上报信息等服务性工作;
晋宁县双河彝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主要工作职责是:承办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辖区城镇、村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晋宁县双河彝族乡统计站 | 统计人员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会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经济学、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晋宁县双河彝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规划人员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水土保持、环境工程、测绘工程、建筑学、城镇规划、工程造价、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管理。 | 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有造价员资格证者优先。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国民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至5月9日,上午: 9: 00——12:00 、下午:13:00——17:00(逢节假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晋宁县双河乡双河街82号)
4、联系人:张丽红、刘玉凤 联系电话:0871-67842019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学历毕业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2. 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
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等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3. 企业在职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1份;
4.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5. 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
6. 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报名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应聘人员,须签订书面承诺书1份。
7.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②每个报考人员在本县招聘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5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晋宁县双河乡双河街82号)
联系人:张丽红、刘玉凤
联系电话:0871——67842019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和范围: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知识、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范围:
1.统计人员:云南省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会计学、统计学基础知识。
2.规划人员:云南省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建筑工程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丽红、刘玉凤 联系电话:0871——67842019
(三)参加面试时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以少数民族优先作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以少数民族优先作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0871-67842019
晋宁县监察局:0871-6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晋宁县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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