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全市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的职位、条件
(一)遴选职位
驻马店市环境监察支队科员,共7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选调生在基层工作3年以上),并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驻马店市户籍或驻马店市生源;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环保类及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生态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等);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科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同意安排在科员岗位工作的,也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遴选的程序
(一)发布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于2014年4月25日分别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和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至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健康路西段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并填写《驻马店市环保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60元。
4、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遴选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遴选。
(四)考试
遴选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发布。笔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阅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遴选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市环保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有关要求
遴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遴选工作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遴选政策、遴选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遴选结果“五公开”。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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