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你们报送的2014年专业招生计划收悉,根据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中等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情况,结合今年技工院校招生目标任务和各校办学实际,现将2014年技工院校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如下要求做好招生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结合我市2014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二、各校应按《技工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学籍管理,不允许将学生安排在校外办学点。要以“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系统”为载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三、做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坚决杜绝虚假注册学籍、双重注册学籍、虚报涉农专业人数、为非涉农专业学生注册涉农专业学籍等违规现象。
四、请按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教育部门的支持,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招生任务。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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