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现就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地点:广州市人民政府大院(府前路1号)1号楼1105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生应持有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取得学历证书,则须提供相应证书替代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所在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社会人员应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书、户口所在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相关职业技能资格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承诺书(资格审查时提供)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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