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艺术学校
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艺术学校是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昆明市教育局直属的唯一一所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地处风景优美的昙华寺旁,占地20亩。自1982年建校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质量一流,师资雄厚,专业多样的综合性艺术学校。学校开设有舞蹈、音乐、影视表演、美术、学前教育专业,联办有国际体育舞蹈、杂技、中高衔接的学前教育全日制大专专业。其中,舞蹈、音乐专业为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专业。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生物教师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生物学 |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地理教师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学 |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合计 | 2人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6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五华区青云街25号),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871-65165786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自荐材料等。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材料或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2014年毕业的学生未拿到毕业证的需在承诺书中做出承诺,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如到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由昆明市艺术学校负责。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才能开考,未到达1:3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由昆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26日—6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五华区青云街25号)
(3)笔试:单人单座,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4)笔试科目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二)面试(满分100分)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采取专业理论考试和讲课(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各占50分。面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育教学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昆明市艺术学校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原则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和体检标准
(一)考核及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我校校园网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艺术学校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部门及电话
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业务指导,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和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6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6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310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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