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确定。本次考试各层次、各科类合格分数线分别如下:
一、汉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35分。
二、汉语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5分;
蒙语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三、汉语初等教育学、初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初等教育学、初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凡参加全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颁发双科合格证,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颁发单科合格证。
考生考试成绩已于2014年5月22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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