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对象。
(一)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凡玉溪市范围内,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本市(含各县区)常住户籍的男性公民和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各高校年龄不超过23周岁的高职专科学历、不超过24周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也应进行兵役登记。上述对象统称为适龄公民(即男性征集对象),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才能进行应征报名。
(二)女性公民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青年应征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市征办将逐人通知参加初审初检)。
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时间。兵役登记及男、女兵应征报名截止8月5日18时。
三、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方式。适龄公民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适龄公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表,到就读高等学校武装部或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其他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并领取兵役证。适龄公民有参军意向的,在网上完成兵役登记后,再应征报名。
四、法律责任。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法定职责。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或就读学校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在接受兵役法规教育后方能办理。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审核确认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部门和基层单位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进行兵役登记。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
五、咨询受理。市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咨询电话为:0877-4758535、4758536。县(区)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咨询电话设在各县(区)人武部。有关法规政策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玉溪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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