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乡村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6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侧重声乐专任教师岗位6名;
2、侧重器乐专任教师岗位6名;
3、侧重美术专任教师岗位10名;
4、侧重舞蹈专任教师岗位10名;
5、综合岗位〈一〉10名;
6、综合岗位〈二〉10名;
7、综合岗位〈三〉10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和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2、热爱幼儿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尊重爱护幼儿,为人师表,忠于职责。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形象端正,举止文明,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检合格。
4、《报到证》派往吕梁或吕梁籍生源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师范类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中具有音乐、美术、舞蹈特长生。
《报到证》派往兴县或兴县生源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中具有音乐、美术、舞蹈特长生或全日制师范类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幼教资格证。
兴县教育局2012年临时聘用的102名山村幼儿教师志愿者(不受年龄限制)。
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带学生证和学校出具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若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不能按时正常毕业取得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1、发布公告
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在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358--63223890358—6327767。
(2)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014年应届毕业如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带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县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5)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2014年7月21日。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幼儿教育理论、幼儿园安全知识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知识(学前教育五大领域知识)。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2:1,若某类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达2:1,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面试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分为讲课和技能展示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满分为50分,技能展示满分为50分。
①讲课。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
②技能展示。讲课结束后,当堂进行技能展示,主要测试所报岗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核
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1:1。按照此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笔试成绩、讲课成绩的先后次序确定。
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还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6、确定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11rc.com.cn)、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及监督电话。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在三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到期一律予以解聘合同,自谋职业。
(3)受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5年内不准调动。
7、其它事宜
(1)此次拟聘人员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必须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前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生档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对自动放弃面试、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该类岗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期间,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11rc.com.cn)、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考生个人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方式传送,应聘人员应准确提供个人电子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及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11rc.com.cn)、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发布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等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358-6322389 0358-6327767
兴县人民政府招聘领导组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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