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按照《201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通知单的领取
面试人员于8月11-12日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1113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形式和内容
卫校行政管理、运动训练、化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针灸推拿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卫校财务管理及其他部门单位的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由评委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面试测评的内容从以下选项中进行组合: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岗位适应能力、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等要素。
四、成绩的计算、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果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的,采取评委投票的方式确定,同意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的不准许参加面试。
(二)考生不得随身携带通讯工具,携带通讯工具的必须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候考室、又未交给工作人员保管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或透露其他个人信息。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作答。
(六)面试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准大声喧哗。有事必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不许擅自离开指定区域。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六、面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一)携带通讯设备、无关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二)面试封闭管理期间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
(三)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进入面试考场、候考室;
(四)擅离候考室;
(五)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
(六)不按照试题要求回答问题,讲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七)违反保密、回避规定;
(八)不服从面试工作人员指挥的;
(九)替考的;
(十)将题签、草纸带出考场的;
(十一)在候考室或考场内吸烟、交谈、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十二)威胁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十三)其他影响面试公正性或面试正常开展的言行;
(十四)其他舞弊、违纪行为的。
附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ehs.hrss.gov.cn/kwxx/2014/08/10/content_305246.shtml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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