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4﹞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一)男性岗位(9人):王登超、黎云霄、郭茂、陆建宇、吴亮科、农近、田俊、何永军、蒙玉龙。
(二)女性岗位(11人):梁月宁、白贤、陆娟、冯晶晶、陈建玲、凌黎春、李莹、班正洁、吴东秘、许德云、韦慧妮。
二、面试
1.时间:2014年8月31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富宁县职中教学楼。
3.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①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8月30日下午2:30至5:00前到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签到,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于2014年8月31日上午7:20以前进入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②考生面试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③县纪委监察局抽调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4.面试的内容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重点查看应聘人员是否清楚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待遇、相关政策;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认知水平、心理预期、思想准备以及将来的职业规划、出路打算等。
5.确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加分)×50%+面试成绩×50%。
6.有关要求
①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测评人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②考生面试时一律使用普通话。
三、确定体检人员
县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和实际面试人数确定拟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985、211工程”院校;
② “双学位”毕业生;
③研究生;
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⑤优秀学生干部;
⑥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生;
⑦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优先选聘;
若遇以上条件相同人员无法确定拟体检人员时,以面试分数高的人员进入体检。仍无法确定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工作监督
整个选聘面试工作过程,将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0876-6128200
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 0876-12380
咨询电话:
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0876-6121848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76-6128052
富宁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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