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教育局二O一O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曲教 〔2010〕27号)精神,我县教育系统二O一O年公开招考教师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考试工作。
(二)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努力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就业平台。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马龙县初中、小学、幼儿教育部分学科教师。
(二)对象:自招考以来未就业的我县户口(生源地)具有教师资格证,持有派往我县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未就业的往、应届毕业生;属我县户口,持有派往我县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其它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往、应届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普通计划招生毕业生)。
(三)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我县今年未设硕士及体育中国足彩网岗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属曲靖市生源在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一名报考其它岗位者须进行笔试。
三、招考岗位科目及人数
(一)初中教师岗位科目6个,招考12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政治2人,物理1人,化学1人。
(二)小学及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科目6个,招考19人。其中:语文7人(其中1人为双语教师),数学4人,英语2人,音乐2人,美术3人,幼师1人。
四、报名、考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7月20日至23日,共4天。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三)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持有效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两张。
(四)报考要求: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或幼儿教师岗位;报考双语教学岗位的必须是我县户口自招考以来未就业的苗族往、应届毕业生。
2.每位报考者根据自己所持教师资格证报考,持同一级别教师资格证报考的,教师资格证规定的科目与所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持高级别教师资格证报考低级别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规定的科目与所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上科目不具体的,按毕业证上的专业确定可报考的岗位。
3.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
4.属跨省、市、县到我县报考者:须一方户口属我县户口,并结婚半年以上(2010年1月20日以前结婚),由报考者本人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书面申请、一方在我县的户口证明、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经审核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经改派报名后,不得再在生源所在地报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报考收费:按照省发改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收取报考费200.00元。
6.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若未达到1:3的经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笔试及相关规定:1.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设置、分值及教材。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总分2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初中、小学(幼儿)教育岗位二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考试设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6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教育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幼教6个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主要参考教材;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的考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复习大纲从曲靖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复习用书可到马龙教辅书店或其它地方购买。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1.考试时间:8月15日
上午9:00-11:30 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
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信息发布:7月12日在媒体上和政府门口、教育局宣传栏内发布招考信息。
(八)资格审查:7月27日,县教育局汇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虚假证件、隐瞒真实情况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0〕39号)规定,2010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笔试加分政策如下: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少数民族实行照顾的政策意见》规定,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七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地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3)生源为曲靖市七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2.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动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一名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我县今年未设体育中国足彩网岗位,报考其它岗位者须进行笔试,按优秀运动员加分项目最高一项予以加分);取得单项第二名或集体项目二至三名者加10分,取得单项第三名或集体项目四至六名者加8分,取得单项四至六名或集体项目七至八名者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加2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加10分。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6.从2003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7.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8.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件》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加分人员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1.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级公安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符合加分政策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凭奖章、奖牌、证书,并经市、省体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在云南省参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在云南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具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5.在云南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6.在云南省参加“特岗教师”的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县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8月11—12日将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责任自负。
2. 加分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曲靖市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无事实的,方能给予办理加分手续。
六、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拟录。笔试、加分工作结束后,按照招考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拟录时,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1:3的,从高分到低分拟录;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而经市教育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开考的,在笔试成绩教育学加教育心理学达60分及以上,专业知识加教法技能达90分及以上的人数中从高分到低分拟录。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有加分者为先,若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者、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为先,若再并列,则组织涉及人员说课,最后依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岗位拟录用人员。
(二)体检。组织拟录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转发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0〕25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院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由专人组织到上一级人民医院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不予拟录。空岗人数按专业教学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据实收取。
(三)审查。由县教育局对拟录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体检、加分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拟录,空岗人数按专业教学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和审查合格后拟录。
(四)录用。由县教育局将拟录情况报市人事局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录用手续办完后,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乡(镇)学校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一)从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相关部门在招考教师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教育局纪委将汇同县级有关部门对招考教师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参加招考教师的工作人员,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必须申请回避。
特此公告 。
马龙县人事局马龙县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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