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职工全员聘用制,逐步优化教育资源,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合理化,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泸政发[2010]96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泸西县2010年部分中小学空岗教职工竞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空岗情况
幼儿教师2名。
二、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为人师表,事业心强;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履行竞聘岗位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竞聘者必须是我县在职在编教师;
5、竞聘者只能申请一个空岗参与竞聘;
6、我园聘用的2名幼儿教师必须是1980年8月8日以后出生;
7、履职须满3年以上(含3年),竞聘幼儿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师范或艺术师范学历;
8、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和普通话考核等级证书。
三、聘用程序
(一)申请竞聘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8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竞聘者持相关证件原件报名,并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五分免冠近照2张。(相关证件为:身份证,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竞聘幼儿教师者持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证,并持幼儿师范或艺术师范学历证。)
3、报名地点:机关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13日;
2、幼儿教师考核内容:
(1)普通话(10分);
(2)声乐(10分);
(3)舞蹈[自编及模仿](20分);
(4)琴法[自选曲和即兴演奏](20分);
(5)简笔画[命题画](20分);
(6)说课[自选内容](20分)。
3、考核办法:
竞聘者必须通过以上面试科目考核,考核成绩按100分总分制计,由7位评委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每项平均分累计为最终考核成绩(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竞聘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以聘用。
4、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戴红梅
组员:唐永燕、李琼、黄翠芸、张文玲、袁萍、达艳琼
(三)聘用
幼儿园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空岗情况及考核结果,提出拟受聘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到县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
其它未尽事宜按泸西县人民政府泸政发[2010]9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0一0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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