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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驻人〔2007〕13号)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专业陪护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按需设岗,严格程序,公开遴选一批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专业陪护人员。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专业陪护人员5名,入编单位为县水利局所属河道管理所,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三、报考对象
在我县符合安置政策且已安置的武警退役人员。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3、身体素质好。身体健康,体格健壮,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军人气质。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0公分以上的男性公民。
5、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立功受奖者给予适当加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委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县文广新局全程录像,共同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始终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公开遴选工作的命题、考试组织、评阅试卷、计统分等,由指定的考务中心统一布置实施;体能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3、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2)报名地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县人社局四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采集指纹信息。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安置卡、立功受奖证书或文件,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一底版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统一填写《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委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资格。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遴选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以及替考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2014年11月28日全天)
报名者于有效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事业单位招聘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5、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引体向上、立定跳远、50米跑和耐力跑,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立功受奖加分
对立功受奖者给予适当加分,其中,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加10分,二等功的加5分,三等功的加3分。
7、考试总成绩计算
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立功受奖加分。
8、体检及考察审核
(1)根据遴选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应聘人员总成绩的名次出现遴选名额末位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审核对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委共同组织进行考察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选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9、聘用及管理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事部门核准备案。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提出转岗要求。
新聘用人员系特殊工勤岗位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从聘任之日起,5年内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管理,从事纪委监察办案专业陪护工作,入编单位负责为其办理考核、晋级等有关手续,5年后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
聘用人员参与县纪委监察局安排的办案专业陪护工作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发放补助,出具工作鉴定,作为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培训和执行陪护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年终统一考评并记入本人工作档案。
六、强化约束监督机制
1、建立考生应聘档案。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考生的照片和文字信息,以便以后逐人进行审查。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自觉遵守各项选聘纪律和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3、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坚决克服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在公开遴选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
七、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全社会普遍关注又十分严肃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上蔡县2014年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办案专业陪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由县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局办案专业陪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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