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2004年左右开始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先后出台了很多支农政策。如取消了实行几千年的农业税,出台了粮食直接补贴、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政策,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尽管如此,按照经合组织的PSE值来看,我国对农业生产者的PsE值也刚刚从负值接近于O。也就是说,我们原来不仅没有给农民补贴,反而从他们那里抽取了很多税费,现在虽然有了很大改变,但实际上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投入还远远不够。在这样的前提下,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尽快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就显得非常迫切和必要了。
完善国家农业投入法律法规体系,硬化农业投入的约束机制将较好地改善我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发达国家农业的投入之所以能够稳定而可靠,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农业投入是以法制化作为保证的,这使得农业投入不受时间和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能够得到稳定和持续的供给。而我国对农业的投资还没有法制化的管理方法,随意性较强。因此,应尽快以《农业法》为基础制定《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中明确各级政府在农业方面的事权和财权,明确农业投资的方向和领域,并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职责对农业进行投入。
建立农业建设发展基金,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格局。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农业建设基金的来源之一,这是增加农业投入的一条现实可行的渠道。目前国家虽然已经要求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用于农业的比重不低于15%,但在实际执行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要把这部分资金集中到中央,并在法律或政策上进一步加以明确,确保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农业投入体制。
完善信贷体系,逐步增加农业信贷规模;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采用政府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税收和贷款优惠等方式,引导各种经济成份投资农业,鼓励和扶持各类工商企业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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