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育的问题总是会吸引人们的眼球。近日,历时两年的“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转型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终于结题,报告用权威的数据表明:在我国东中西部和城乡之间,教育差距比经济差距更严重,省内教育差距又比省际间更严重。报告认为,我国现有的教育差距是由政策本身造成的,其中影响最广泛、最深刻的是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形成的城乡区别对待的教育政策,或可称为城市偏向的教育政策。
尽管报告的这一结果及其分析并不出人意料,但还是发人深省。中国教育制度的最大缺陷在于其二元分割性。但这种二元分割性表现为一种双重分割,首先是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进行整体分割,形成“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天壤之别;继而在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教育阶段实行内部分割,形成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两个世界。而政府有限的教育经费则向着城市学校和各级学校中的“重点”倾斜。
如果说,在一个特定历史阶段,国家出于快出人才的需要从而导致双重二元教育制度的产生是可理解的话,那么,在改革开放20多年中,特别是在权利意识逐渐觉醒的今天,这种制度并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对此,教育主管部门解释是国家的投入不足。也许这只是一个浅层的因素,真正的原因是围绕着教育的资源分配,已经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谋取集团利益。
用事实说话。2003年一项对马鞍山市的调查显示,在该市的初中毕业生中,出身于“上层”家庭者有69.1%进入了该市“最好的高中”,而占人口大多数的下层家庭的相应比例则只有5.1%。另一项对北京、重庆等十城市高中教育公平状况的调查也显示:占人口不过10%的党政干部、高中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占去了被调查重点高中42.1%的名额,在北京市,这一比例更高达57.3%。同样,在大学,各职业阶层间的差距也非常明显。
上述情况说明,在各教育阶段,将有限的资金集中于带有各种招牌的“重点”学校,是每一级教育和财政主管部门普遍的行动逻辑。这种行动逻辑的背后并非如教育资源的掌控者标榜的那样,是为了“早出人才”、“快出人才”。
教育在任何时期都会有差距,这不奇怪,但如果掌管着教育资源的利益集团为了一己之私人为地制造差距,就该值得警惕了。因为,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政府的职能首先是维持公平,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具体来说,保持全国的必要平衡是中央政府的责任,保持地区内的必要平衡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而利益集团却通过教育政策的实施,以牺牲教育的公平来实现自己的利益,用小集团的利益阻碍教育公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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